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收集3篇)

时间:2024-09-15 来源: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1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拓宽补偿渠道,改变“以药养医”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来解决。

1、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发展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2、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各级政府按照不低于人均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省级和中央政府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对高邮、宝应等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重点补助。市政府对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50%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

3、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含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合并项目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收费标准市区按照每诊疗人次10元标准执行,具体医保报销范围、支付比例、操作流程、结算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物价、卫生、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4、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支付范围,推行门诊基金总额预付制,根据参保(合)人数、医疗服务量、次均门诊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预付总额,采取基金包干使用。同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

5、加大对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奖励性补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对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效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下降比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市级财政奖励性补助资金。

6、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入仍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给予补助,以保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转。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政府核定并全额安排。

三、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对服务能力已经超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服务人口较多、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超出功能定位的资源整合到县级医院;也可以对其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2、建立有竞争有激励的人事分配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设置岗位,组织岗位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按照省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对绩效考核差的可扣减资金安排,对绩效考核好的可给予适当奖励。要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收支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和控制。

3、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促进作用。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省增补用药目录品种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积极地开展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

4、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长。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各地制定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相关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要向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按照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给予适当倾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四、加大对乡村医生管理和补助的力度

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重点向村卫生室倾斜,鼓励乡村医生按时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促进乡村医生服务转型。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核定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不低于30%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并落实相应经费。

2、从医疗服务中得到补助。各地在推进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中,要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并具备网络结报条件的村卫生室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村级报销比例。

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年实现全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全覆盖。

4、多方支持乡村卫生院发展。各地要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对村卫生室给予一定扶持,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5、实行乡村机构一体化管理。各地要将实行乡村机构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补偿政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对乡村医生收入实行绩效考核的机制。

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五、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切实提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将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基建支出计划足额安排,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尽快建立起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2、落实补偿责任。根据医改投入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认真落实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政策。要统筹考虑当地财政和各项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医保支付比例。

3、加强资金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地卫生、财政部门每年按服务人口数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全额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次年考核后进行结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财政部门要按照年初预算于每月20日前按计划全额预拨本月补助并结算上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的奖励补助资金可采取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办法,在全面考核后拨付到位。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2

关键词:医疗卫生体制;政策网络;问题研究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直在争议中进行,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并且呈愈演愈烈趋势,如何改革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学者、媒体关注的焦点。此前的研究比较重视对政策内容和效果进行规范性分析和评价,很少关注形成当前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的内在原因,尤其忽视了各种政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然而,恰恰是众多政策主体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影响和塑造了现有的医疗卫生政策,并导致相关问题的产生。因此,要探讨解决目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出路,必须理解现有中国医疗卫生政策领域中各种政策主体之间形成的政策网络以及他们之间互相影响的动态过程及其内在联系。

一、政策网络理论简介

20世纪80年代,政策网络理论被认为产生于美国,对于它的定义目前学术界无统一定论。大体而言,政策网络是政策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不同互动关系类型的总称。政府部门间及与社会组织间的相互合作形成了一个动态的网络结构。多元的参与者相当于政策网络的各个“节点”,而网络中的“链”则是参与者基于各自利益与目标进行博弈而形成的互相依赖的复杂关系。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必然涉及到网络内部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协商与互动,这种协调互动的模式是政策网络系统内部运行的主要方式。

作为治理结构的政策网络,展现了公共政策责任主体多元化的图像,预示着政府推行公共政策过程中“既要避免单向的控制机制,又要充分注重政策效果反馈的回路”。当某一政策问题成为政治系统关注的对象时,相关利益群体就会出于交流信息的需要、交换资源的需要、结盟的需要、追求权力的需要与利益协调需要而聚集起来,在相互作用中形成政策网络。在政策网络中,政府不再是政策制定的唯一主体,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公民个人都可以成为主体,政府在这个网络中依然起主导作用,但不是依靠传统的政治权利来主导政策的产生,而是转为对其他团体利益的整合和对整个网络的管理。由于政策网络理论强调政策主体的多元性和独立性,强调决策过程中各种主体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互相妥协,以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进而实现政策目标。政策网络理论为理解中国医疗卫生政策过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工具。

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政策网络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社会转型不断深入,利益多元的趋势日益明显,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此产生了不同“节点”穿插而成的政策网络,有时各个节点之中又形成了一个次级网络,医疗卫生政策系统正是如此。以下具体考察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政策网络中的各个利益主体。

(一)国家主体

中央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决定和价值判断为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例如,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完成了一份研究报告《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指出中国的医疗改革总体上不成功,也就是说否认了医改的市场化改革道路。这给医疗体制改革今后的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这层网络中,与医疗卫生政策紧密相关的卫生、财政、发改委、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构成了次级网络,由他们主导着市场化的医改道路。

1、中央政府与人大。权威行动者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具有自主性及权威性。在医疗卫生制度制定中,中央政府负责提出和制定政策,具体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同时,医疗卫生政策属于行政政策,是由各相关部委提出政策及实施的,并不是一项“法律”,人大没有主动权,而只有监督和提案的权力。

2、财政部、卫生部、发改委。自1985年开始,中国的医改被提上日程,改革以公共财政从医疗体系中退出,增加医疗机构的自开始,这意味着降低财政部门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经济职能。同样,卫生部对医院的管理也逐渐变得宽松。因此,由这两个部门主导着目前我国的公立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和“管办分离”的运营策略,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医疗服务公共性的缺失,进而带来医疗服务这一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发改委承担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任务,它对医疗卫生的发展会更倾向于公平性,切实提高社会总体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政策。因此,在这一次级网络中,3个“节点”的互动既有合作又有矛盾,但由这三个部门主导的医改主要朝着市场化道路进行。

3、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以后,国务院将药品生产监管职能、药政管理职能和中药监管职能,一并集中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从此无论是经营许可证还是营业执照均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批。同时生产已有标准的药品和申请新药生产也需集中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行政审批权进一步集中到国家药监局的手中,这种做法似乎有利于解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又带来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4、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既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地方具体政策的制定者。一方面,地方政府与上一级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联系着医院与制药商等医疗服务的供给者。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所拥有的经济和其他资源大相径庭,为了提升政绩和自身利益考虑,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会重点扶持本地的医院和制药商,这势必造成不同地区内医院医疗水平不平衡。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不同地区医疗服务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

(二)社会主体

1、医院。医院在医疗卫生体制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一方面它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另一方面在现行医疗卫生体制中,政府财政对医院支持很小,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向患者收取较高的费用来维持经营,造成了医院目前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现实,这是与医疗服务公共性相违背的。同时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目前医生乱开药、多开药的问题。由此看来,医院在原有的网络中处于被动地位,但要推进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医院掌握的信息十分重要,他们对社会总体的医疗健康水平相当了解。所以,今后医改方案的调整如何定位医院在网络中的角色是十分关键的。

2、制药商和供应商。制药商和供应商凭借其经济实力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利益同盟关系,在医疗卫生政策领域发挥着很大影响。一方面,垄断信息,影响舆论,一定程度上主导着高药价;另一方面,作为经营者,力图争取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反对政府干预药品价格。

3、舆论。舆论包括新闻媒体的报导以及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和专家参与制度,在医疗卫生改革进程中,舆论的力量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政府给予的资源较少,不能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这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造成积极性不高。

4、普通民众。作为医疗卫生政策的最主要承受体,我国普通民众在政策网络中的位置较为被动。源于力量的分散,渠道的狭窄,政策的梗阻和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民众对住房政策问题的形成、确认,方案的选择和执行等领域影响甚微。

以上分析表明,在医疗卫生领域政策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它们各自占据的政策网络点是影响政策产出的决定因素。总的来看,一些强势主管部门,趋于从推动和维护经济增长,片面注重效率来制定相关政策导致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几乎完全等同于市场化的商品供应。政府部门与强势利益团体在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中构成了一级网络,而将舆论、普通民众等排除在外,造成了网络中的参与主体的有限性和封闭性,各个利益主体不能得到充分的资源交换和利益诉求,从而造成了政策公共性的不足,这是今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三、开放政策网络,扩大主体参与是解决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问题的有效途径

要解决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矛盾,就必须打破既有的政策网络,使得更多的利益主体和政策相关者进入新的政策网络,使他们获得参与政策过程的渠道。

(一)医疗保险模式多元化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保障性机制,这方面政策的完善与否对解决我国医疗供需矛盾有着很大的作用。我国人口基数大,人群类型复杂,目前医疗保险制度的灵活性不够,导致我国目前涉保人群不足。如农民工人群,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都是十分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国家应该制定多元化覆盖城乡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真正提高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多元化

不可否认,医改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性有所增强。一是在原公有制医疗服务体系之外,私人医疗服务机构开始出现并迅速扩张;二是原来的公有制医院出现了全面分化,由过去的国有、集体所有转化为私人所有或其他所有制形式。2008年非公有性质医疗机构数目以达到201117家,从数目的绝对值上看已经超过了公有制医院,但其市场份额却微不足道。2008年,非公有制医院收入为1657.9亿元,公有制医院为7938.1亿元,占总收入的82.7%。因此,可以认为医疗市场依然还是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事实上,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存在较多的制约。税收政策的不统一和把民营医院排除在医保定点医院之外,对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影响最为明显。

(三)政策制定主体多元化

理论和实践表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都是存在的,它们自身的弊端不能有效满足全社会成员,我国先前医疗改革的不成功最主要的原因也在于此。所以,医疗政策制定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的作用,更加突出医疗服务公共性这一特点。这就要加强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媒体、普通民众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起多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与机制,最终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的开明互动构筑开放的政策网络,通过打破政策产出的封闭性,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顽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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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课题报告.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Z].2005.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3

一、发展医联体意义十分重大

医联体是在一区域内,以一个实力强的医院为核心,纵向联合多个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工协作关系而形成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医联体意义十分重大。

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医联体有利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规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使医疗服务体系供给侧更加适应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发展医联体有利于在医联体内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展医联体有利于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防治结合,更加注重健康管理,更加注重群体健康,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的健康服务。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提升。发展医联体有利于建设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经济性,最大限度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效率、效益,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落实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发展医联体有利于“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总之,发展医联体有利于改变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条块分割、布局失衡、基层薄弱、上下割裂、重医轻防、效率不高现状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对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发展健康产业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助推健康江苏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发展医联体政策措施明确

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江苏综合医改方案、“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以及江苏综合医改相关配套文件等对发展医联体在政策措施上都有明确要求。

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发挥政府规划引领作用,以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以建立区域协同或分片包干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为基本思路,着力推进医疗资源纵向联合。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任务、服务范围以及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县域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市区以三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市域以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为龙头、省域以省属大型三级医疗机构为龙头,逐级、分片组建纵向医疗体。紧密型医联体要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从发挥医联体内部各类服务因素最大效能出发,实现人力、技术、设备、管理、服务、信息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大力发展基于医联体核心医疗机构的影像、检验、心电、病理、后勤服务、消毒供应、药械联采等中心,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化。

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建立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机制,在医联体内部医师执业不受多点执业限制,推动上级医院管理和医疗专家在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担任单位或科室负责人、首席专家等,推动上级医院医务人员下沉、下级医疗机构人员上带。推动医联体内部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协作、开设联合病房等。建立统一的人员培训、轮训、进修等机制,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一体化。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实现急慢分治和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医联体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表彰奖励或整改。

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发挥医保引导调控作用。要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群众健康“守门人”作用。

三、江苏医联体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苏医联体建设与综合医改同步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纵向医联体覆盖城乡医疗机构。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目标,推进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了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各地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任务、服务范围以及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按县域、市区、市域、省域逐级、分片组建纵向医联体。医联体建设基本覆盖12个地级市,建有医联体187个,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都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徐州、常州等地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推广江苏省人民医院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开展“院府合作”的经验,实现群众、政府、医院“三满意”的目标。

基层首诊制度全面实施。以提高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率为重点,省政府召开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会,推广淮阴区先进经验;将城市大医院一般专家、特殊专家各不低于20%的号源留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家庭医生,引导患者基层首诊;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适应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的需要,畅通上下转诊渠道和信息共享。

慢性病、重大疾病分级诊疗全面启动。以慢性病为切入点,完善一体化分级诊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性医疗服务。以五大中心建设为切入点,推广苏州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启动胸痛、创伤、卒中省、区域、市三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

推进基层健康服务模式创新。以医联体建设为重要载体,从政府层面加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力度。2016年7月,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会”,截至2016年底,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已覆盖到90%以上街道、乡镇,签约服务覆盖城乡890万户、2524万人,人群签约率32.14%,重点人群签约率44.8%,个性化签约率9.13%。江苏连续两年设立专项补助鼓励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建设,2016年重点支持了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新经验。淮安市物价、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印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镇江市通过组成医联体、推行上级医院与基层机构“全―专联合门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苏州通过“531工程”、“互联网+”、“残疾人群打包”、“私人订制”等方式服务签约人群,成效显著。

四、破解制约医联体健康l展的重大难题

尽管江苏医联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约医联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逐步显现,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组织无序,缺乏统筹规划,有城市大医院“跑马圈地”的嫌疑;二是动力不足,主要是激励参与各方的利益机制没有形成;三是体制障碍,参与各方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办医体制机制不同;四是政策短板,医保支付、价格等政策制度不配套。要克服以上问题,需要各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合力攻关,尽快取得突破,使江苏医联体真正成为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助力健康江苏建设。

必须实行统筹规划。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统领,以人民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充分考虑本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交通和时间成本等因素,加强对各类医联体建设的规划指导,防止出现无序状态,避免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和短期行为,促进医联体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注意把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医联体建设统筹规划。

必须实现“三医”联动。在医联体建设中,医疗是核心,关键在于优化资源结构、促进优化资源下沉;医保是引领,关键在于发挥好医保支付方式对就诊行为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作用;医药是保障,关键在于提高用药的可及性。在医疗方面,要大力发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在医保方面,要完善各项医保政策,尤其是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采取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总额预付等多种复合式支付方式,引领人民群众在基层首诊。安徽省天长市在医共体内部实行按人头付费方式效果很好,值得学习借鉴。在医药方面,要根据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

必须加强信息支撑。要基于省、地市、县级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部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发挥远程医疗作用,建立影像、检验等多个远程诊断、会诊中心,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研究开发多种面向公众的APP,实现就诊预约、健康监测、健康宣教等多方面的功能,提升人民群众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必须建立利益纽带。这也是调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动力机制。要打破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并落实各级政府对医联体内各所属机构的投入责任。要完善医联体内价格政策体系,在收费政策上向基层服务倾斜。要完善医保基金分配和支付政策,合理分配医保基金,探索以医联体为单元进行结算,实施资金结合留用政策,调动各类机构的积极性。要完善医联体内利益分配机制,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劳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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